政策观察|国家卫健委公布最新药品改革导向
国家卫健委公布最新药品改革导向
近日,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,部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有望上升为法律。
我国在药品领域取得了哪些改革成效?4月25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我国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典型经验,布局未来改革路线。
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介绍,我国将在落实基本药物制度、做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、巩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、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切入,深化药品领域改革。
规划已定 导向初现
药品领域改革效果与能否解决患者“看病贵”问题休戚相关。据薛海宁介绍,接下来我国将继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。
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研究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综合试点,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,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。
二是要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作为突破口,推动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,例如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。同时,我国还将对中标药品以及所涉及到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加强监测力度,重点监控公立医疗机构是否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标药品。
三是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,“这项工作对于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,是一个重要举措,”要落实仿制药的相关支持激励政策。
四是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,率先实现疫苗、特殊药品和国家集中采购药品“一物一码,物码同追”。此外,我国还将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,药品流通体制改革,促进合理用药、规范医用耗材使用,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一系列工作,推动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。
举措落地 效果已显
从药品生产、流通到使用,我国对药品领域实行全流程改革,一系列举措相继落地,改革效果初步显现。
1. 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,基本药物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,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,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。
2. 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已达239个,组织对申请一致性评价的222个品种、涉及14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,确保申报资料与生产实际一致。
3. 2018年,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。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,新增17种抗癌药被纳入基本医保目录,价格平均降幅达56.7%。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,共有1714个药品降价,平均降幅10%。
4. 国家组织在北京、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。预期效果初步显现:
1)药品价格有效降低。发挥以量换价的优势,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%,非试点地区价格联动,部分未中选品种企业主动降价,争取试点以外的市场,药价整体呈明显降低趋势。
2)仿制药替代原研药进程加速。25个中选品种中有22个是仿制药,仿制药市场份额迅速提升,一致性评价工作持续推进。
3)医药行业格局发生改变。带量采购进一步消除低水平同质化竞争,倒逼企业转型升级,市场秩序日趋规范。
5. 推动“互联网+药品流通”,推进线上、线下协同发展,鼓励提供“网订店取”“网订店送”服务,一些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依托第三方提供药品仓储、配送等优质高效服务。
6. 出台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,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实现药品“一物一码,物码同追”,引导行业建设全过程追溯体系。
7. 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,探索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。
8. 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建设管理,坚持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,不得承包、出租药房,盈利性企业不得托管公立医院药房。
9. 加强药学人员配备培养和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,推进医疗机构总药师试点;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,将点评结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中。
10. 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,规范临床用药行为;重点监控抗生素、辅助性药品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,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。
来源 | 健康界